首都机场进口危险品提货步骤-深圳危险品进口清关
北京首都机场危险品提货指南: 1不能转入二级监管库的危险品 1) 1类(爆炸) 2) 6.1类(剧毒) 3) 7类(放射) 除以上3类,其他类别危险品均可放入二级监管库存放。 2有关国航和BGS地面站提取危险品的规定 1) 针对 1类危品(爆炸)分为两种: A. 1.4s(1.4s包括汽车安全气囊;子弹等)可以出具保函后可以到国航地面站和BGS提货。 B. 1类除1.4s类别的危险品:运单应当到公安分局加盖危险品运输章,提货时应当由危险品车(在机场分局备案的车辆)方能提货
2)针对6.1类危品(剧毒)分为两种: A. 属于6.1危品但毒性物质没达到航空安全法的规定的可以出具保函后可以到国航地面站和BGS提货。 B. 属于6.1危品但毒性物质并达到航空安全法的规定标准的有毒物质:运单应当到公安分局加盖危险品运输章,提货时应当由危险品车(在机场分局备案的车辆)方能提货
3)7类危品(放射)的提货条件: A. 提7类危品首先需要到卫生防疫站去检测放射源的强度出具卫生防疫站的证明 B. 然后到机场分局加盖危险品运输章 C. 提货时应当由危险品车(在机场分局备案的车辆)方能提货 |